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综合开发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创新阶段,历史赋予了农业综合开发更大的重任。面临新形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如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立足破解"三农"难题,加快实现农业开发工作的新跨越,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关键之举是增强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特别是要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工作潜力,保持生机与活力,做到与时俱进,促进农业开发工作良性循环。农业开发工作必须在改革中找出路,在创新中谋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省开发工作会议和如皋市委全委会议精神,突出"规范、创新、实效",为如皋的六大主导产业提升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构筑发展平台。
一、建立公开透明的选项立项机制
农业项目是农业经济发展的载体。科学立项,必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实行阳光操作,按照农民自愿,凸显效益的要求,公布项目,规范程序,公开透明,严格把关。
(一)公开项目立项条件。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项目立项在区域布局上,优先支持通扬河地区和沿江地区优质稻米产业带;重点支持如皋中西部地区优势农产品产区,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建设特色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省级高沙土项目必须安排在省确定的高沙土范围内的且农民积极性高、开发任务没有完成的镇。国家土地治理项目安排在优质稻米、创汇果蔬及花卉苗木主导产业明显的区域。二是充分发动农民群众,明确主体地位。申报土地治理项目的区域内,以村为单位,农户同意开发立项必须达到90%以上,通过各种形式,让农民主动积极参与开发,懂得我要开发做什么和我在开发中怎么做,从而确立主体地位。三是明确项目立项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凡是土地治理项目,要科学规划,集中规模连片开发,连片开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亩,主要集中在优质稻米和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农业主产区,项目区建设要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三资"开发农业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办相结合,项目建成后效益要有明显增加,亩均产值达到3000元以上,亩均收入比立项前增加值不少于800元;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凡本市农民可生产的原料,企业要建立基地或订单收购农产品,企业收购的主要农副产品原材料大部分必须来源于本市,应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与农户的利益结成共同体的国家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成长型的农业龙头企业及出口创汇企业方可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二)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建立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专家库,由专家通过实地考察、评标来优选项目,把那些最急需、最有潜力、最能取得成果的项目选上来,从源头上防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投放的风险。把好项目进库关,根据项目分级管理的规定入库,保证项目源充足,有质量,增加项目立项的优选机会,并实行专家评审负责制。
(三)建立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制度。今后在项目建设上重点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招投标制,对项目建设过程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管。项目法人制要求项目由具体的项目法人主体来实施,由企业自主运作、经营,开发部门实行监管、建后验收。引入市场监控机制,由监理公司负责开发工程的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和省开发部门制定的验收细则,把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从头抓起,从细处实处着手,真正用法规和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高监管水平,保证项目工程建设按规划设计要求实施,做到工程不移位、数量不减少、规格不变化、标准不降低。
二、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突出重点"的要求,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最终要以经营有主体、产业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农民得实惠,来衡量成功与否,项目建设要努力打造精品工程,项目区要有现代农业气息,田园风光,达到"绿树成荫,河水清清",田平方格、路渠配套、科学种植、企业化管理。我们每年通过单项工程验收、中期检查、年度验收分段评分和综合评分,考核到项目镇,采取因素分配法,项目镇有进有出,对受到上级表彰,获得前两名,开发效益显著,农民满意增收显著,只要符合立项条件,优先连续立项投入;对土地治理结束的镇,可以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对于项目建设质量不高、项目效益不好,项目工程短缺、项目管理不规范、验收评分落后的镇,停止立项,退出2~3年。
三、完善资金高效运行机制
坚持"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方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用民主的办法调动农民投资的积极性,要开辟新的投入渠道,增加新的投入来源,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发挥集聚效应。一是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以及外商资本投资农业开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开发投入格局,补充财政资金投入的不足。要以农业开发项目作为载体,来推进项目农业的建设,力争多引资、多投入。对农民"筹资筹劳"纳入村"一事一议"范畴专项管理,不准以任何借口突破上限,不准搭车收费,凡项目工程以节水渠道为主要投资内容的,包含提取的折旧费、维修费等,水费以45元/亩为上限标准。二是探索资金整合机制。与其它部门横向联系,结合各类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共同开发项目区,努力建设精品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坚持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严格监控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实行开发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严格支出管理,防止截留挪用。对科技推广经费的使用,做到规范、实效,由县级统一调控,不随项目下达,真正把科技推广经费用在科技项目上,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可以申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科技推广经费。
四、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机制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心诚意办实事,最终以项目区农民得实惠,以农民群众的口碑来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颁发的《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坚决杜绝随心所欲报项目,稀里糊涂编计划,偷工减料建工程,马虎了事管项目,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探索建立科学的效益评价机制:重点考核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情况,考核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围绕全市六大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农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增加财政收入及农民增收情况,考核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情况。探索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工作评价机制:重点考核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管理运行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护措施落实,项目产权登记和移交、档案管理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现项目立项、实施、运行的全过程跟踪管理,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的全方位监督,真正达到"规范、实效"。(如皋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鲍家华)